甲醛是室内空气的主要污染物之一,具有非常强的促癌、致癌与致畸作用。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于1995年将甲醛确定为可疑致癌物,并于2004年将甲醛修正为具有明确致癌作用的一类致癌物。
研究表明,长期低剂量接触甲醛可引起呼吸道慢性炎症反应,如咳嗽、流泪等,当接触甲醛剂量较高时可引发更为严重的呼吸道损伤,不同浓度甲醛造成的人体身体效应如下表所示。
表 甲醛浓度和对应的身体效应的关系表
甲醛浓度mg/m3 | 人身体效应 | 甲醛浓度mg/m3 | 人身体效应 |
0-0.05 | 无刺激 | 0.1-2.5 | 损伤呼吸道 |
0.05-1 | 嗅觉阈值 | 5.0-30 | 严重肺反应 |
0.05-1.5 | 头晕、恶心 | 50-100 | 诱发肺水肿 |
0.01-2.0 | 刺激眼黏膜 | >100 | 危及生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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